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湖理工组通〔2019〕 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学校在2016年进行了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党支部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工委发〔2018〕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对照“五化”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奋斗历程中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优化支部设置,促进党建业务融合。以党支部集中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做到党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委员职责明确,党建作用发挥有保障。
(二)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依法按章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党内选举的各项章程,严格遵循换届程序,依法按章开展换届工作。
(三)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在酝酿确定候选人时,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保障支部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各党支部本届支委会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各二级党组织在9月10日前要制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9月30日前要指导所属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合理设置支部
各二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1.教师党支部:在学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中成立的党支部均为教师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教研室或实验室等设置,同时鼓励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教学团队、科研平台等建立党支部。
2.教工党支部:在学校非教学单位工作人员中成立的党支部为教工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单位设置,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3.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按学历层次、专业或年级进行设置,招收研究生的单位原则上应成立研究生党支部。探索功能型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学生党建进社团、进宿舍、进考研考赛小组、进专业学习小组。
4.离退休教工党支部:离退休教工党支部由离退休服务中心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三)严格执行规定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换届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选优配强班子
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所属党支部选优配齐新一届支委班子,特别是要注重党支部书记的选配。
1.教师党支部书记均要按照“双带头人”标准进行选配,实现全校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
2.教工党支部书记由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
3.学生党支部书记要选配优秀政治辅导员或骨干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可由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
(五)上报选举结果
各党支部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二级党组织在10月10日前要将支部集中换届选举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注重引导和指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不得随意减少和变通规定的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选举的民主性、严肃性、合法性,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非组织活动,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
湖南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