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通〔2016〕3号
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班级日志登记与核查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有效加强对学生课堂出勤等情况的动态监控,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湖南理工学院班级日志登记与核查办法》印发,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
2016年2月29日
湖南理工学院《班级日志》登记与核查办法
一、《班级日志》主要用于记载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迟到、早退、调课等)以及学生课外活动和晚自习自修情况;也可以把对授课教师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反映在日志上。
二、《班级日志》应由各班安排专人如实记录,授课教师应对学生的出勤和上课纪律情况进行核查并签名;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须定期检查《班级日志》的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三、《班级日志》分单双周记录,以学院为单位每周二将上周的日志交到学工部备查,周五领回。
四、学工部对《班级日志》记录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老师到课与核查签名情况、各年级和各学院查阅情况以及学生大面积缺课等异常情况进行查阅、统计,并通过《学工简报》和《教学月报》等进行公布。
五、学工部、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每周对学生出勤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与《班级日志》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对未如实记载的予以批评,并与所在班级的评先评优挂钩。
六、《班级日志》出勤率统计公式:出勤率=全班实际上课时数(不含请假时数)/班级人数×课时数/人/周(不含分层次教学课程);
《班级日志》旷课率统计公式:旷课率=全班实际旷课时数/班级人数×课时数/人/周。
七、学院出勤情况排名办法:分别以旷课率倒序排名和以出勤率顺序排名。
八、各学院综合出勤情况将纳入学校对院部进行年终综合考核的指标体系。